如何报销用血费用?需要哪些材料?
河南省无偿献血偿还(报销)政策
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临床需要用血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条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三章十九条给予办理。
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规定
1.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至终身,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
2.献血量累计满800ml的,十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十年后至终身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
3.献血量累计满1000ml以上的,终身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献血者家庭成员临床用血规定
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1.家庭成员:公民的配偶,双方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2.无偿献血者献血之后用血的,可减免本人及家庭成员临床用血费用。
3.在省内无偿献血者及家庭成员临床用血,出院后可在直免医院直接办理用血偿还。
4.在省外无偿献血者及家庭成员临床用血,出院后可关注“许昌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办理。
5.报销金额按《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减免标准》执行。
本人用血返还所需手续
1、献血证或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3、结算发票、临床发血单(需加盖公章)。
家庭成员用血返还所需手续
1、献血证或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与用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3、与献血者关系的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及所在单位证明或任何一种即可),或签订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减免承诺书。

4、结算发票、临床发血单(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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