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篇文章
  • 如何申请优先用血?

    560 26-04-16
  • 倡议书

    1189 26-02-11
  • 如何报销用血费用?需要哪些材料?

    河南省无偿献血者及家庭成员省内用血(包括献血地和异地用血),可以选择在就诊医疗机构直接报销用血费用、在用血地血站报销和在献血地采血点报销三种途径,报销时需携带以下原件:
    1、献血证;
    2、献血者、用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社保卡或军官证等);
    3、患者输血记录或用血明细;
    4、与献血者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证明、社区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证明);
    5、就诊医疗机构结算发票。
    6、提供银行卡开户行、银行卡号及用户名。
    许昌市区报销者可在工作日内到市中心血站一楼献血办办理,各县(市、区)可凭相关手续到各采血点由当地固定采血点工作人员将相关材料带回血站代为办理。

    1772 26-01-20
  • 许昌市无偿献血免费用血政策

    一、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临床用血报销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献血者及家庭成员需要用血时,各按下列规定免费用血:
    1、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八百毫升的,十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十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一千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2、献血者的家庭成员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二、如果您和家人在河南省内献过血,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即可报销本人临床用血费用;其家庭成员30日之后的临床用血费用方可给予报销。

    3461 26-01-08
  •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1368 25-08-09